亲爱的校友:
为打造校友与母校之间联系与沟通的信息平台,加强校友之间交流互助,共谋发展。校友工作办公室真诚邀请校友朋友们加入地方校友微信群,大家可按所在地户籍或所在地域工作扫码对应地区的二维码,由工作人员邀请入群,进群后自觉遵守校友微信群管理办法,共同维护母校声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群人员须经管理员对其进行实名验证后邀请入群,各地区校友服务中心官方微信群入群人员必须是本地户籍或在本地域工作,不允许跨地域交叉入群。为方便管理,入群后的校友须实名备注,命名格式为:学院+年级+姓名(例:商学院2023张三)。
二、群成员不得有违反宪法精神和法律法规的言论和活动,不得散布传播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的言论,不得利用微信群进行宗教宣传等活动。
三、不得发表或转发有违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和视频。
四、如发现官方微信群出现违规状况,发现人应及时告知相关微信群负责人处理和整顿。对屡次不改者,群主有权移其出群。
校友工作办公室也在广泛征集我校校友信息(填写校友信息登记表),发送至邮箱xcxyxyk@163.com。
联系电话:0374-7355198
联 系 人:周老师